2021年上海市大同初级中学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
“提前招生录取”推荐方案
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招生工作相关精神,经学校讨论决定,学校成立以校长、分管毕业班校长、教导为领导的工作小组,并确定2021年上海市大同初级中学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“提前招生录取”推荐方案:
1、“推荐”工作严格执行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被推荐的学生是符合2021年中招报考条件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。
2、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为优良者。
3、满足上述条件的学生,再以八年级第二学期期终考试共4门(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)成绩的10%,九年级第一学期期中考试7门(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道法、跨学科)成绩的10%,初三第一学期期末7门(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道法、跨学科)成绩的30%,初三第二学期期中8门(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道法、跨学科➕初二历史中考)50%的比例累加得出总成绩,并按所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推荐。曾获得市、区“优秀少先队员”、“优秀少先队长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和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。
4、根据有关文件规定,2021年我校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“提前招生录取”推荐生数额是16名。
5、 未被推荐的应届初三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、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,自行向高中招生学校进行自荐,并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。
6、 按市有关规定,参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“提前招生录取”的学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推荐或自荐,两者不能兼报。
7、被提前招生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。初中毕业统一考试后,预录取学生的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“提前招生录取”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。一旦在提前招生录取过程中学生被提前录取,其填报的志愿自然失效,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,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。
8、经民主推荐后确定名单,张榜公示(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)由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。
9、监督电话:63162675
上海市大同初级中学
2021.4.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