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反抗法。当对方力量与你相当或不及你时,你以要寻找对防的薄弱之处,乘其不备,控制对方。
二、 感召法。通过讲道理,晓以利害,开启对方;或义正词严地怒目斥责对方,使其自我崩溃,放弃违法犯罪行为。
三、 周旋法。佯装服从,稳住对方,分散其注意力,寻机脱身报警,
四、 耍赖法。突然倒地打滚或喊叫嚎哭,引来围观者,趁机报警。
五、 呼叫法。突然大吼“救命啊……”引来旁观者,伺机脱身。
六、 认亲法。当不远处有大人时可佯装认识,直呼“叔叔”“阿姨”。
七、 放线法。佯装害怕,暂时答应对方条件,约定时间、地点交钱物,待对方离开后报警。
八、 抛物法。把书包或身上值钱的物品向远处抛去,当歹徒忙于捡钱时,快速脱身报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