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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大同初级中学“推优生”推荐方案

作者:大同初级中学 发布时间:2008-04-16

 

 

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之若干意见》精神,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、区重点高中我校推荐计划数为: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优16名,区重点高中推优3名。

 

 

经学校讨论决定,确定以下推荐方案:

 

 

1、“推优”工作严格执行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。

 

 

2、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为优良者。

 

 

3、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、区重点高中“推优生”思想政治(思想品德)学科成绩达到“及格”以上。

 

 

4、满足上述条件的学生,再以九年级第一学期的期终考试成绩的20%,第二学期的模拟考成绩的80%比例所得的总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推荐。

 

 

5、经民主推荐后确定名单,张榜(白榜)公示(壹周),由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。

 

 

大同初级中学

 

 

2008410